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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分类: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
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方融资性担保公司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
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物主要指房产。
3.质押贷款
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1)车辆
中心可按二手车车辆估值的50%对接民间资金,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由中心指定保管方监管车辆或借贷双方自行商议车辆保管地,最快当天对接签约。
(2)存货
面向生产、经营以快速消费品为主的资金需求方。由中心指定保管方监管货物,在此期间贷款方可以货换货,也可按一定比例提货销售,在限定时间还款或补足货物。
(3)应收账款
资金需求方(即流动资金短缺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债务人资信良好,经营正常,质押的应收账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内,账龄不超过六个月,中心根据一定比例对接民间资金。
(4)机器设备
中心可按设备估值的50%对接民间资金,由中心指定保管方监管设备,最快当天对接签约。
(5)股权
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质押给出借人的贷款。此项贷款模式必须配合其他模式组合使用。
(6)知识产权(科技型企业专用)
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质押给出借人的贷款。此项贷款模式必须配合其他模式组合使用。
以上各项可组合使用
二、期限:上述产品周期均可跟出借人协商,但一般期限在3—6个月。
三、利息:上述产品利息均可跟出借人协商,但一般利息在年息8%—12%。